极目新闻记者 张盼
通讯员 简帅 黄略
视频剪辑 张盼
7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天门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现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各类非法捕捞的渔获物272公斤,扣押非法捕捞船只1条,三轮摩托车1台,发电机、逆变器、抄网等捕鱼工具1套。

嫌疑人李某指认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警方介绍,自2020年8月起,汉江天门段全面禁捕10年。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汉江天门段多宝镇罗汉村至天门工业园绿林口村水域,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
据多宝镇派出所办案民警杨飞虎介绍,7月7日晚上8点多,派出所接到线索,在兴隆大坝下游江面,有一艘疑似电捕鱼的渔船时常在水中作业。民警当晚赶赴汉江边,在距离捕鱼点大约一公里的江边草堆里蹲守整整7小时。7月8日凌晨3点多,借着朦胧的月色,民警发现江面有灯光闪烁,隐隐约约能看到一艘渔船,还能听到发电机和螺旋桨的声音。
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隐蔽靠近,伺机出动,直至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李某上岸后将其人赃并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中,查获有花鲢、白鲢、草鱼、青鱼、鳜鱼等数十种野生鱼类,其中最大的一条花鲢鱼重达10公斤,体长1米。

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据嫌疑人李某交代,发电机、逆变器、抄网等整套捕鱼工具从市场上购买,花了大约1万多元。
天门警方提醒,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天门公安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如发现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创建美好家园。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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