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通讯员 严筱钧
“今天增殖放流鱼苗3.4万尾,以此弥补非法捕捞过错。”7月13日,在长江湖北江陵段,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组织开展“非法捕捞案件增殖放流”行动,5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向长江投放鱼苗。

执法人员将鱼苗投放到长江
今年3月28日,执法人员在长江江陵段水域巡逻时,现场抓获从事非法捕捞作业的吴某某、代某某等5人,缴获渔获7.32公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案件经当地检察机关审理,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长江江陵段水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放生与非法捕捞同等重量的鲫鱼、鳊鱼和鲢鱼,还投放鱼苗3.4万尾,以此弥补非法捕捞过错,恢复受损渔业生态。

执法人员将鱼苗投放到长江
“将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惩处力度,同时利用生态修复机制作为量刑考量因素,运用司法职能保护渔业资源,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参与案件审理的检察官邓海波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根据当事人意愿,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责任。同时也是落实长江禁渔要求,修复长江生态。
“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线索,警民联合,共护生态长江。”参与长江非法捕捞执法巡逻的民警向皓祾说,公安机关始终对长江涉渔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露头就打”“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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