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湖北向低保对象增发生活补贴 实行社会救助申请“全省通办”“一网通办”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0日07:15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曾东林)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8月底前,要为所有低保对象按照当月补助水平、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当月基本生活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通知》还要求,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按照不低于一个月城市低保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要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等遇困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要及时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适当提高中高风险区域乡镇(街道)备用金下拨和审批额度。要用好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信息平台,压实村(社区)组织主动发现责任,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建设。鼓励通过告知承诺制确认救助对象,实行社会救助申请“全省通办”“一网通办”,进一步提高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

此前,省民政厅出台了兜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大力推进民生项目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开拓民政就业岗位、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切实保障民政发展安全6个方面22条措施,推动做好“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工作。在“兜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方面,还要持续推进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制度;认真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加强救助寻亲、落户安置,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按时足额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引导慈善组织针对困难群体开展救助帮扶,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公益基金。


【责任编辑:张依】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