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 通讯员 余月 向巍 实习生 王怡樊
“我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判决。”近日,硚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两案三名被告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同时对当地水域受损水体和渔业生态进行修复。
三被告人认罪认罚
今年4月的一个下午,吴某邀约朋友胡某一同在新洲区倒水河水域,使用“电打鱼”的方式捕捞渔获物,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当场查获渔获物6.4千克以及电鱼工具一套,捕捞上岸的鱼均已死亡,只能做掩埋处理。十几天后,王某在新洲区举水河水域使用“电打鱼”的方式捕捞渔获物,被公安民警抓获,现场查获渔获物8.85千克及作案工具。
7月22日,硚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两起案件,硚口区人大代表及部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受邀旁听了案件庭审。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违反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结合犯罪事实、危害结果,以及三人认罪悔罪的表现,法院依法判决三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拘役并处缓刑,相关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同时,结合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评估结果,法院同时判决三名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的适当季节,在受损害水域放流4倍渔获的成鱼和苗种,对当地水域受损水体和渔业生态进行修复。
“类似案件的公开宣判是一种法制宣传,也是很好的警示教育范例。”人民陪审员黄秀说。
守护一江碧水东流
承办法官黄一飞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经过法庭调查和相关的证据显示,这两起案件非法捕捞了6.4千克和8.85千克,看似捕获量很少,但是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因为通过电击捕鱼会造成鱼类总量的减少,影响鱼类的繁殖。
“在物种放流这方面,他们分别作出了4000多元、5000多元钱的补偿。”黄一飞表示,尽管是缓刑,一旦这次案件生效,三名被告人就会留有案底,这对他们自身以及子女的未来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据了解,硚口区法院2020年以来,共审理了28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在依法惩治非法捕捞行为的同时,通过补偿性增殖放流助力长江水域生态修复,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渔政部门等沟通交流,深入探讨如何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作用,切实筑牢维护长江生态的司法屏障。
硚口区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敏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用法治的方式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