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人民监督员和当地群众的见证下,仙桃市检察院督促非法捕捞者张某、曾某在汉江流域进行增殖放流,修复被其破坏的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去年11月,张某、曾某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渔政部门当场查获。
案件移送至仙桃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托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跟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两人均表示认罪认罚,自愿出资进行增殖放流。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实现惩戒、教育、警示的目的,仙桃市检察院把公开听证会开到增殖放流的现场。综合考虑两人主观恶性、行为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表现,在两人增殖放流2000尾花鲢鱼苗后,该院依法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仙桃市检察院表示,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打好“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组合拳,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张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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