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冯全全、柯心旷怡)上半年,大冶市政府出台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政府投资审计条件、原则、组织、实施、成果运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强化审计监督。
《通知》强调审计机关应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建立投资审计项目数据库,按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同时,还应以投资额大小实行分类管理,在审计中坚持绩效审计原则,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不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通知》明确了建设程序履行、资金管理、投资控制、工程造价、环境保护等11项政府投资审计内容;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注意事项以及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停审或退审的流程。
此外,《通知》强调了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协调沟通机制,推行失信联合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等,不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
该《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深化了该市政府投资审计转型,规范了政府投资审计行为,为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