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采访团一行来到黄陂区草湖湿地保护区现场进行实地采访。通讯员供图。
相关部门在草湖湿地开展退养拆除工作,有效保护湿地资源。通讯员供图。
座谈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 (记者胡文勇 实习生倪淑娅 通讯员周晶晶、常妍)“检察院督促整改以后,我们这里的环境变好了、水质清澈了,人为活动少了,鸟也更多了,有白鹳、白鹤、白天鹅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武汉市黄陂区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马立强对媒体采访团高兴地说道。8月3日,武汉市检察机关基层行集中采访活动第十五站来到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本次集中采访活动与以往相比最大的不同点是,活动承办方直接把采访地点“搬到”了湿地保护现场,让大家通过现场观摩,亲身感受,来展现黄陂检察人在做好青山绿水守护的检察作为。
一纸检察建议促草湖湿地生态修复
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黄陂区南部地区,总面积达17223亩,其中核心区5817亩,缓冲区58.5亩,实验区11347.5亩。2008年1月,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正式被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复列为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同年10月,被世界自然基金会列为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成员。
2021年,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现,草湖湿地周边建设了饲料加工厂、员工宿舍、办公场所等各种建筑,甚至有污水直排草湖湿地核心区,这对湿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过检察官的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草湖湿地核心区原属三里镇人民政府的渔场大湖。2005年,三里镇人民政府与武汉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0年的《渔场承包合同》,将草湖湿地核心区的渔场大湖交由该公司经营管理。该公司在草湖湿地周边建设精养鱼池从事渔业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导致草湖湿地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为了让该湿地保护区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黄陂区检察院经过一系列的调查核实,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区园林和林业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部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保护湿地资源。
收到检察建议后,黄陂区园林和林业局高度重视,并组成工作专班,通过开展草湖湿地保护区核心区渔业退养及缓冲区建筑设施拆除工作,解决了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有效保护湿地资源。
搭建平台共治理 能动履职护生态
2021年12月22日,黄陂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正式签约启动。该机制加强了检察机关同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了从线索移送及办理、信息共享、业务支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建立了检察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2022年5月,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区河湖长办移送线索,汤仁海湖西南侧在建工地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入湖情形。收到线索后,黄陂区院与区河湖长办于5月25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建设项目工地存在2处集中工棚生活污水直排入湖。
针对汤仁海湖存在的建筑工地生活污水直排入湖情形,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搭建平台,联合区河湖长办,邀请4家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召开了公益诉讼磋商会,明确责任,凝聚共识,促进共治。
据悉,近年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为工作重点,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通过办理一批质量高、效果好、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