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但龙)省人大常委会8月5日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艳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艳玲指出,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是“三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法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聚焦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落地见效,助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王艳玲强调,人大执法检查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要注重实效、精心组织,紧扣法律法规规定,突出检查重点,聚焦保障和促进乡村 “五大振兴”,检查法律制度和法定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配套规定的制定落实情况。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执法检查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