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湖北日报

武汉海事法院:涉企案件原则上7天内排期开庭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9日21:32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张雅思、实习生范依灵)8月9日,武汉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项措施,以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保护长江航运经济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莉介绍,10项措施围绕海事海商案件流程,从优化诉讼费退费机制、加大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力度、畅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慎用涉企案件保全措施、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延伸海事司法便民服务链条等方面展开。

在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方面,武汉海事法院提出,要健全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比例。涉企案件受理后,具备开庭条件的原则上7天内排期开庭;严格审限扣除、延长审批程序,对超过6个月未结的诉讼案件实行督办;船舶、房产等标的物价值评估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管理机构应强化对评估鉴定机构的监督;严禁超标的额、超范围保全,不得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

武汉海事法院提出,要健全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权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处理,提高涉企案件执行工作质效。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展涉企案件执行风险和效果评估,最大限度减小强制执行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该院公布了营商环境投诉专线(027-68857876),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投诉属实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或者电话告知投诉人。

武汉海事法院是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唯一总部设在非沿海省份的涉外海事审判机关,管辖区域现为上起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下至安徽省和江苏省交界处的长江主干线,及相应的与海相通的可航长江支流水域。其中,长江湖北段主要包括长江干线、汉江等长江支线水域及宜昌、荆州、武汉等主要港口。

省高院日前已下发通知明确,上述水域内发生的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等六大类108种案件由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全省各地方法院不得违规受理。

【责任编辑:郭蔓】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