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极目快评 | 男子要求分手女友AA返还消费款,不当要求可拒绝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07:42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马浩然

近日,湖南一对交往两年的情侣分手时,男子拿出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消费账单明细,要求女子返还交往期间所花费用,引发网友关注热议(极目新闻7月29日曾报道)。

据此前报道,湖南衡阳一女子和恋爱两年的男友因性格不合分手,男方竟拿出多张消费清单,女生看了清单后瞬间傻眼。从清单内容上看,信息记录了从他们交往的第一天到分手那一天的每一笔消费,清单里的消费数额直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账单明细截图(图片来源:网络)

账单明细截图(图片来源:网络)

账单明细截图(图片来源:网络)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清单里小到一杯奶茶、一顿外卖、10元停车费都写得清清楚楚,甚至连见家长吃饭的钱都在其中,每一笔消费都被男方清清楚楚记录在册。最后,男方要求女子以AA的形式返还费用。

男女双方在一起谈恋爱,原本就是以自愿交往原则相处,在此期间,男方为了让女子给自己留下好的印象,主动承担消费,这既是一种礼貌也是一种示好行为。同时,进行消费时,男方已用行动证明了自己对消费的认可。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清单中的消费信息,还包含两人与男方亲戚一起用餐的情况,很多较大额度的餐饮费与男方亲戚有关。

男女之间在感情交往的过程中,不排除会存在矛盾和问题,不论是继续相处还是性格不合分手,都是感情发展规律中存在的正常情况。男方在分手后拿出此前两人交往过程中的消费清单,并要求女子返还费用,属于无理要求,甚至可能存在“报复”的非正常心理。

同时,在两人相处过程中,男方在恋爱期间的请客行为或者财物赠予行为均系自愿,没有存在胁迫,也不属于借款行为,同时也并非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费用。男方在消费后进行付款,系情侣间很正常的情谊表达,未严重超出其经济能力,此要求行为不当。

对此,有律师认为,民事行为的约定,首先应当有合意,哪怕是双方口头约定。此案中,在消费行为发生之前,男女双方并没有做出AA制的约定,何况吃饭时还有其他人在场。在消费后或分手时拿出清单要求女子AA返还费用,没有法律依据,纯属不当要求,女子可以拒绝给付。

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主动承担产生的消费费用是一种礼貌行为,既有绅士风度,也可以给女子留下良好的印象,有助于两人的感情发展。在双方发生问题或矛盾,感情出现结束分开的局面时,双方也应珍惜此前共处的时光,好聚好散,给予双方最后的体面。

【责任编辑:贾方】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