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8月15日电 近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指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对于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牢固树立强基导向,进一步打造政策向基层倾斜、人才向基层汇聚、财力向基层投入的良好氛围。
《决议》强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强化上级法院审级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对下业务指导工作,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行大数据分析研判、审判质效面对面等监督管理方式,构建落实一体化、精细化、闭环式全流程信息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
《决议》要求,要形成强基工作合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依法处理等机制,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职责,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转变。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协调工作平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加大对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对人民法院报告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者重要事项,督促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本决议有效实施。
据悉,辽宁共有110个基层法院,下设 297个人民法庭。2021年以来,辽宁高院把基层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以提升审判质效为中心,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强基工程。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出台法庭“五化”实施办法和示范法庭争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