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孝感

好一条旅游公路 ——应城旅游公路示范线赋能乡村振兴探访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19:05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王琦、冯璇、邓勇)8月13日傍晚,行走在应城市有名店旅游公路上,逼人的热浪被葱郁林木隔绝,沐浴习习凉风,游人心旷神怡。

今年1月起,应城市整合功能镇区、美丽乡村、路长制、林长制、文旅公共服务、水系联通等相关项目资金8300余万元,半年时间立体化升级完成有名店旅游公路,“依”路高歌,全力赋能乡村振兴。

应城市有名店旅游公路示范线—伍有线冯璇摄.jpg.jpg

应城市有名店旅游公路示范线—伍有线。通讯员 冯璇 摄

公路通 乡村美

有名店旅游公路示范线北起省道宋天线,西南接旅游公路八汤线,全长16.137公里,途径杨岭、田店2个乡镇、13个景观节点,串联1个功能镇区、3个美丽乡村、7个产业基地。

8月9日,有名店旅游公路示范线风之驿观景台,不少游客慕名前来“打卡”。

应城市有名店旅游公路风之驿观景台冯璇摄.jpg.jpg

应城市有名店旅游公路风之驿观景台。通讯员 冯璇 摄

“印象里这儿是片荒地,半年时间变化挺大的,蓝天、白云、风车、山林,风景很美。”应城市民李敏对“刷新”的景色表示高兴。

田店镇长李村党支部书记凡春中亦对“门口那条路”变化感到兴奋。据他讲,观景平台以前叫黄泥巴台子,是一片荒地,路通了,景美了,直接带动了村里旅游产业的发展,“群众人人有事做,家家户户都增收。”

主干路引领,沿线村湾积极配套,亮化、硬化等工程鳞次栉比,全线46条通湾路和机耕路以新面貌示人,惠及6个村近万名群众。

应城市有名店旅游公路彩虹消防号冯璇摄.jpg.jpg

应城市有名店旅游公路彩虹消防号。通讯员 冯璇 摄

与此同时,新四游园驿站、森林彩虹消防号、蒲源龙滩文化广场等景观节点相继面世,高标准增设了100多个停车位、4个旅游公厕、20余套旅游标识标牌等设施,建成了层次丰富、四季有景的自然生态廊道,沿线乡村被进一步扮靓。

路长制 路长治

建得好,管得了。

每天黄昏,在有名店旅游示范线上,总会看到有专门工作人员开着洒水车对绿色廊道沿线花草树木进行管护。

“有名店旅游公路属于农村公路,现阶段处于施工方1年管养期内,目前气温高,我们每天安排洒水车早晚浇两次水。”应城市路长制办公室联络员褚成表示。

应城市公路局工作人员对道路沿线绿化树木浇水冯璇摄.jpg.jpg

应城市公路局工作人员对道路沿线绿化树木浇水。通讯员 冯璇 摄

道路建成后,应城市路长制办公室每周安排工作人员在有名店旅游公路巡查2次。

8月11日,杨岭镇伍有线路长杨岭镇党委副书记郑胜在有名店旅游示范线杨岭新四村路段巡查时,发现路边有3盏路灯发生倾斜,立即通知村干部处理,及时将路灯扶正,快速解决道路隐患。

“我们镇村路长按照路长制要求,定期对责任道路进行巡查,沿线村每周安排保洁员对村级路段进行保洁,及时清理路面障碍。”郑胜说。

截至目前,各级路长共发现问题37个,有效化解37个,建、管、养一体,生产、生活、生态贯通的交通路域新环境逐渐形成。

旅游路 致富路

旅游公路联通乡村、融通旅游、贯通产业。

今年以来,应城市充分发挥旅游公路“一线串珠”作用,拓展以八汤线为主的全域旅游专线,形成了依山傍水、观景赏花、红色教育、田园采摘于一体的“绿水青山温泉养生游”线路。

爱漫文旅小镇冯璇摄.jpg.jpg

爱漫文旅小镇。通讯员 冯璇 摄

八汤旅游线串联起爱漫文旅小镇、石膏博物馆、楚珍园、龙池山庄、汤池温泉、有名店绿道等农文旅资源,带动沿线10余家星级农家乐发展。

“走在路上,就是一场旅行。”来自宜昌的老板向晓阳正是旅游公路不断延伸的受益者之一。此前,他在路边新四村承包了200亩土地,建设高端水果采摘园,在当地小有名气。

随着公路的华丽升级,人气愈加旺盛,“公路漂亮了,旅游的、散步的人比原来更多,各季果品成熟时,前来采摘的人络绎不绝。”向晓阳笑着预估今年收益,“有望突破30万元。”

游客到绿洋生态农林公司水果园采摘何博摄.jpg.jpg

游客到绿洋生态农林公司水果园采摘。通讯员 何博 摄

修一条道路、兴一批产业、富一方百姓。应城在此因地制宜发展林苗经济,以“旅游+人流+产业”发展农副产业,黄滩酱油非遗园、新四茶油基地、高何茶园、绿洋生态采摘基地等一批特色产业项目点缀其间,不断助力有名店旅游公路示范线成为乡村振兴“样板道”。

【责任编辑:鲁伟龙】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