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峻
通讯员 金督
“我这是第一次钓,钓着鱼了自己回家吃,以后再也不钓了!”湖北石首男子孟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长航石首派出所民警懊悔道。
孟某钓起的胖头鱼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8月12日晚11时50分许,长航石首派出所民警前往长江石首段古长堤水域开展夜间巡查时,发现江边有灯光闪烁,通过观察,原来是一男子正在长江里进行垂钓,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该男子钓鱼使用的鱼钩为“爆炸钩”(学名真饵复钩),属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内规定的禁用渔具。
孟某使用的爆炸钩经讯问取证,该男子孟某于当晚在江边使用爆炸钩钓起一条约15斤重的胖头鱼(俗名花鲢),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民警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或者禁用的方法在禁捕区域捕鱼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