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1日电 21日,隆基绿能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报道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李春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的相关新闻,李春安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李振国和李喜燕的一致行动人。
截图自公司公告。
公告称,截至2022年6月30日,李春安持有公司股份1601438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1%,持股比例未超过5%,比例较低。本次立案事项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还提到,目前,李春安在公司不担任包括董事在内的任何职务,且不参与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本次立案事项对公司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经向李春安确认,其本次被立案事项涉嫌内幕交易标的并非本公司股票,且不涉及公司的相关事项。(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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