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徐蕾 通讯员 罗鹏)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山洪灾害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月25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调度会,听取随州市、恩施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结合当前形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环宇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近期受台风外围环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我省西部将有较明显降雨发生,局部伴有强降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面对旱涝急转等地灾防治形势,十堰、襄阳、随州、神农架、恩施、宜昌、黄冈、咸宁等地需提前做好秋汛和区域性短时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会议强调,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摒弃松懈麻痹思想,时刻做好极端天气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全省稳定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手段和措施,强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一是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抓细抓实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优化改进预警预报方式。主动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瞬时强降雨区域短时预报和临灾预警。三是强化预警响应和避险处置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八个应转尽转”要求。四是进一步做好隐患和风险排查。针对人员聚集区、房前屋后、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开展排查。五是做好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总结和后续谋划。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强化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成果总结和应用,提前谋划2023年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重点项目工作。
厅地质处、应急中心全体成员,技术支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部门及有关地勘单位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