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嫌疑人已经警方抓获。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 (通讯员张敏、闻期骏)9月1日开学当天,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东新分局)铁箕山派出所,接到一名学生小丁(化名)门市报警,虽手机上显示外卖已送达,但小丁在经常存放外卖的门口铁栏杆处却怎么都找不到外卖的踪影。怀疑外卖被偷,小丁随即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
据小丁描述,当时手机APP显示外卖已送达,按照平常的习惯,他和其他同学都是到门口的铁门栏杆处收货。可在送到的物品中翻看了很多次后,并未找到他订购的物品。
“一块面包和一份橙汁饮料。”小丁说,虽这些不值多少钱,但购买的物品突然不见踪影,让他非常生气。而且小丁也听闻其他同学也有类似的经历。但均因所购物品价格不高,或者怀疑被其他同学误拿,并没有选择报警。
没有吃到自己想吃的外卖,小丁气愤不已。小丁第二天一大早赶到取货点,再三确认没有自己的外卖后,小丁直接赶到派出所大厅报了警。
接警后,根据小丁的描述,民警皮东晖、辅警李成很快根据小丁的描述的时间段,查看了学校内部的视频资料。根据视频资料显示,确实有一名穿着深色短袖,骑着一辆自行车男子,将小丁的外卖拿走。
涉案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通讯员供图。
根据线索,皮东晖很快找到了该男子鞠某某(化名)的居住地,并在其楼下找了男子骑乘的黑色自行车。在鞠某某家中的冰箱内,发现了仍在冷藏写着报警人名字的外卖。
面对事实,鞠某某也如实交代了事实。据鞠某某坦白,虽自己已将近50岁,但一直单身。由于平日家中无人做饭,又不愿意花钱到外面吃,每次回家路过学校门口,看到校门口的铁栏杆处有很多外卖,于是便动了歪念。鞠某某描述,一开始“顺走”时还些心慌,但拿走几次发现没事后,便成了习惯,直到警察找上了门。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对此鞠某某后悔不迭。民警介绍,鞠某某的偷盗行为已构成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警提醒,收到外卖员、快递员送达的信息后,一定要及时取走自己的快递或外卖,一旦发现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切不可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