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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秋、国庆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16:17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茜 通讯员郭姗姗)2022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旅游餐饮等消费需求将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我省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法治诚信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9月8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规范中秋、国庆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公平竞争、合法诚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违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节日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强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和节日消费品的线上线下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开展对客运、旅游、住宿餐饮、娱乐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强制捆绑销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社会公众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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