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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即退费” 硚口法院三个月自动退费737笔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0日18:23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祝佳 徐彭鹏)“我切实感受到了法院的工作作风。”近日,原告王先生的银行卡上收到了一条收款信息,硚口区法院向他退还了96元的诉讼费。

时间回溯到一年以前,经营装修商铺的王先生从某商贸公司购买瓷砖用于销售,收到货品后却发现与之前同商贸公司约定提供的货物样品不符,于是王先生将商贸公司起诉到硚口区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原告王先生返还货物,被告商贸公司退还货款。案件生效后,承办法官根据硚口区法院制定的《“胜诉即退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向原告退还了96元诉讼费。在收到法院退还的诉讼费后,王先生主动跟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无独有偶,今年初,从事工程施工的某桩基工程公司向硚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置业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3000余万并承担逾期利息。硚口区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经过审理作出裁判,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两千五百三十余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生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根据原告在《退费账户确认书》中确认的账号信息,主动启动退费申请工作,经庭长和财务人员审核后,将近25万元的诉讼费及时退还给了原告。

今年6月,硚口区法院聚焦“小切口”,打造“胜诉即退费”的工作新模式,按照“一次、全案、全额”的标准,从退费理念、办理流程、监管体系以及费用追缴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优化升级,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甚至“零次跑”改革。

该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硚口区法院累计办理胜诉退费737笔,涉及金额161万元。其中,向市场主体退费424笔,涉及金额77万元。移送执行333件,涉及金额304279元,已执行到位49466.07元。

【责任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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