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明斯梦)近日,大冶七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试行)》,从加强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追责问责、结果运用五个方面对全市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不断提升审计整改质效,扎实做好“下半篇文章”。
通知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履行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议事决策范围,定计划、压责任、理清单、严时限。要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持续推动整改落实,直到问题最终解决。
明确市委审计委员会统领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办负责牵头协调审计整改工作,及时汇总、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台账,实行问题编号、跟踪督促、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动态管理。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问题,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不再执行。
同时,强调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督促检查,依纪依规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由市委审计办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意见,移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及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相关部门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通知明确要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作为领导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要将整改结果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相关部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