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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必看!18项新增道路交通标志下月实施 包括电动自行车车道、硬路肩允许行驶、注意积水等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9日07:15 来源: 武汉晚报

记者昨天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该标准是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的修订,已于今年3月15日批准发布。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维护交通秩序的保障,是车辆和行人遵守的规则和指引,也是交通管理和执法的依据,是世界各国广泛使用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交通管理手段。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发布实施已10余年,为推动我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完善和规范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也快速发展。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汽车社会,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亿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交通管理理念由被动管理向主动规范的转变,这些都对交通管理和基础设施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增的交通标志

禁令、指示标志增加荧光粉红色作为交通事件管理区的警告标志底色。增加了“电动自行车行驶标志”“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小型客车车道标志”“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开车灯标志”“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标志”“非机动车推行标志”“靠右侧车道行驶标志”“硬路肩允许行驶标志”“货车通行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直出车道的指引标志”“前方车道控制的告示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同时,增加了可在人行横道标志外加荧光黄绿边框使标志醒目的规定以及枢纽互通出口预告标志、出口方向标志的设置规定。标准还将“注意车道数变少标志”和“线形诱导标志”由指路标志改为警告标志。

细化的交通标志

为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标准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强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给出制作图例。例如,增加了标志板背面的使用要求,标志板背面不应用作宣传、广告,应为灰色、黑色或金属原色并避免眩光。

综合新华社、央视、中新社、央视财经报道

【责任编辑: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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