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叶峻岭)9月19日下午,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部署会,对推进“共同缔造”试点项目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会议由省国土整治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光主持,厅二级巡视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姚华宝,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遵兰,厅生态修复处、财务处、机关纪委负责同志,省国土整治中心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是新时代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对“共同缔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工作部署。近期,在省委召开的专题会议上,15家省直机关单位汇报了“共同缔造”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我厅关于“共同缔造”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得到高度认可。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尽快下发“共同缔造”实施细则,对试点项目管理的时间、任务、程序、资金予以明确:一是明确试点项目,在市州上报的15个项目里,确定10个省、市“以奖代补”项目;二是明确任务目标,根据试点项目村湾实际,实施“菜单式”共同缔造小工程,由各县(市、区)自选修建群众喜闻乐见、因地制宜的“小广场”“小公路”“小绿地”“小凉亭”“小设施”“小庭院”等民生工程,着重优化村湾人居环境;三是明确资金保障,主动对接省财政厅争取资金支持,为“共同缔造”试点项目落地做好资金保障;四是明确申报程序,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助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求,由市州申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由村湾或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施工。
会议要求,共同缔造确定的“以奖代补”试点项目要制定实施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挂图施工,确定工期和内容,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同时,要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监督,实施阳光工程、廉洁工程、良心工程,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