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鲍欢 郑旭宴
“要不是检察机关跟进监督,拖了多年的25万元工程款,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安心经营了。”近日,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专程到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表达感谢。
此前,这家公司同一工程中的25万元工程款被法院重复执行,后该公司向张湾区检察院求助。
张湾区检察院分析研判认为,从执行环节入手予以纠正,既有利于问题解决,也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快速实现。
张湾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作出执行回转裁定。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进监督下,目前,该公司被重复执行的25万元工程款全部执行回转完毕。
检察院未就案办案,针对这家公司存在的监管漏洞,向该公司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审查工程承包单位主体资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经整改,该公司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分转包及挂靠等行为。
“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十堰检察机关干警积极走村入户、走访企业,着力解决好群众和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竹溪县检察院了解到龙坝镇村民叶某有一笔3.3万元土地补偿款,4年来没兑现。经该院多方协调,近日,叶某成功拿到了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