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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蕲春:“上门听证+司法救助”化解26年历史积案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14:56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记者 答笛

□ 陈瑶

“感谢党和政府的关爱与帮助,特别感谢检察院倾尽全力帮我解决心病,我自愿息诉罢访。”9月7日,在家门口的听证会上,78岁的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居民宋某颤颤巍巍地写下息诉罢访承诺书,并表达了对该县检察机关的谢意。

至此,一件长达26年的历史信访积案终于终结。

1996年,蕲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向宋某借款3万余元。由于多次催讨无果,1997年宋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的公司向宋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50000元。

然而,该公司多年来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由于这家公司没有可执行财产,其法定代表人刘某亦无法找到,案件被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几年前,宋某发现了刘某踪迹,多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

蕲春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促使案件恢复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刘某的公司已注销,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终结执行。由于核心诉求未得到解决,宋某不服案件处理结果,长期信访,矛盾一直未得到有效化解。

蕲春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受案后,承办案件的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飞认真研判案情,多次与宋某面对面沟通,开展释法说理等工作。鉴于宋某年事已高且有伤残,家庭生活比较困难,而其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该院决定采取“上门听证+司法救助”方式,以解决这件长达26年的信访积案。

在宋某家门口召开的简易听证会上,陈飞结合案情,向应邀参会的听证员、当地社区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检察监督、案件执行、执行程序等情况及法律依据,并针对宋某的提问给予详细解答。最后,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给予宋某司法救助的意见。大家的诚恳沟通和司法善意,深深打动了宋某,他当场承诺息诉罢访。

“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信访人的困难,主动上门听证,简化程序,体现了检察为民的担当。”参加听证活动的蕲春县人大代表、枫树林社区书记董建华认为,宋某的诉求具有合理性,向他伸出援手,给予司法救助,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对伤残弱势人员的关心。

对民事信访积案的信访人开展“上门听证+司法救助”,是蕲春县检察院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蕲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李杰表示,该院将继续创新服务举措,释放司法温情,真心实意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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