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在今天(9月22日)的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中央层面年度安排各类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额度达到近2000亿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对天然林、公益林的管护,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00多亿元;推进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60多亿元;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00多亿元;积极探索开展湿地、沙化土地、轮作休耕等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的力度。据初步统计,地方政府年度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规模达近千亿元,省级、地市级、县级多层次共同投入的格局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区域间合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副司长 王心同:地方政府通过签订协议等多种方式,积累了很多“成本共担、合作共治、效益共享”的流域生态保护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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