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刘冬莉 实习生陈怡涵)今年1月,交了11万余元装修预付款后,市民刘女士对装修公司的施工方案产生质疑,遂提出解除装修合同。但装饰公司却以刘女士违约为由,要求扣除8万元违约金。
在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园所和极目新闻记者两次调解后,装修公司同意退款10万元(《楚天都市报》9月23日A08版曾报道)。
9月24日上午,刘女士给极目新闻记者发来消息称:“非常感谢,昨天下午装饰公司打款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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