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柳琛琛
“非常感谢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免费帮我化解了这起纠纷。”近日,在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现场,丁某某连连向办案人员致谢。
9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远安县总工会获悉,远安县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从开始调解,到达成协议,全程只用了3天时间。
今年50岁的丁某某是湖北兴山某公司雇佣的工人,由该用人单位安排,为位于远安县的一家工厂提供劳务。2022年2月22日,丁某某在厂区内工作时意外受伤,被送往远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了48天。经诊断,他的左胫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跟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腓骨远端撕脱性骨折,经宜昌大公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
在此期间,该用人单位支付了丁某某的住院期间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等25000元,并每月按2400元标准发放误工期工资。然而,关于伤残损失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员谢军(受访者供图)
远安县总工会承办调解员谢军介绍,调解过程中,和当事双方进行了多轮沟通,充分了解了双方的分歧。“企业对调解比较配合,丁某某也有调解的意愿,双方各退一步,3天就完成了调解。”他说,远安县总工会为丁某某提供了法律援助,调解过程中丁某某没有花费一分钱。9月22日,该用人单位与丁某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支付丁某某赔偿金75000元。
据了解,2022年以来,远安县总工会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服务团的作用,通过工会转办、委派等多种形式,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累计减免代理费等诉讼成本费49万元,直接惠及涉案困难职工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