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子轶、通讯员曾里、郭姗姗)9月30日,咸宁市举行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副校(园)长聘任仪式。据悉,此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副校(园)长正式集中“受聘上岗”。
省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杨志豪为首批上任的食品安全副校长作专题宣贯,他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学校食品安全隐患风险点,食品安全创新管理、舆情应对等内容,从政策法规、管理机制应急处置等角度,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阐述和权威解读,并结合实际、就落实好食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清单式、直观化的业务指导培训。咸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技工院校、特殊学校全面开展聘任工作,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副校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全力打造学校师生、监管部门、家庭齐参与的校园食品安全共建共治新模式。
据了解,9月上旬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相关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配备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长(副园长)。
咸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技工院校、特殊学校全面开展聘任工作,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副校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全力打造学校师生、监管部门、家庭齐参与的校园食品安全共建共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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