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罗序文、通讯员黄毅)以前居民购房办证,必须凭购房发票先缴契税后办理不动产登记。今年6月,石首市税务局在全省率先探索“票税分离”改革,不再把购房发票作为缴纳契税唯一依据,群众可以凭购房合同或法院判决、仲裁文书缴税办证。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石首市税务局大胆创新,提请石首市政府出台“票税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明确适用“票税分离”三种情形:房产开发企业售房后破产、房产开发商售房后失踪失联、因纠纷问题被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处置的房屋。石首市税务局还联合住建、资规、政数、法院等部门简化工作流程,保证资料齐全条件下半天内办结。税务窗口还引入不动产查询专线,解决缴税领证“两头跑”的问题。截至10月初,石首“票税分离”改革实施4个月来,共办理不动产登记787人,缴纳契税110万元。
“票税分离”改革是省政府推送给省税务局牵头承担的营商环境创新示范项目,石首在全省率先探索。省税务局要求总结石首先行先试经验,管控好政策风险,稳妥推进这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