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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调解有情有温度 江岸区成功化解一起长达3年的涉疫装修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20:12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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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江妮微、晏菁怡)10月17日,江岸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合调解室收到一面印有“为人民服务 办事效率高”的锦旗,送旗人罗女士亲手将锦旗送到调解员手中,感谢江岸区矛调中心尽心尽责调解,为群众办实事。

疫情引发装修纠纷  致5.6万元装修订金索要受阻

2019年12月,江岸区某还建小区7名住户与装修施工方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约定于2020年2月进场装修,共支付56000元订金。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19年底,由于突如其来的疫情,导致该装修工程一再延期,7名住户于2020年底决定与该施工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预付款,却遭到该施工方的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于是,7名住户来到江岸区信访局反映诉求,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帮助他们讨回装修订金。

依法调解有温度  成功化解长达3年的涉疫纠纷案

江岸区信访局转办该案后,江岸区矛调中心联合调解室在江岸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发挥专业优势,及时开展调解。调解员逐个了解当事人诉求,摸清情况,同时听取装修施工方的意见和实际困难。

通过谈心走访,调解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于2022年10月13日组织举行了调解会。

调解会上,调解员邀请律师一同向双方释法明理,指出装修施工方未履行《房屋装修合同》,住户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装修施工方全额退款。但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疫情的爆发和反复,客观上给装修施工方履行合同造成了阻碍;且装修施工方前期已进行了相关的装修进场准备工作,为此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根据公平原则住户应对装修施工方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最终就装修施工方退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协议,一起长达3年的涉疫纠纷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纠错】编辑:胡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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