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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出台审计约谈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1日16:40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高成)11月1日,笔者从襄阳市审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影响力、震慑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中共襄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襄阳市审计局联合出台了《审计约谈办法》。

《审计约谈办法》确定了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约谈工作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了审计约谈由审计机关单独进行,也可视情况会同本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开展联合约谈,或者提请本级党委、政府约谈。约谈对象原则上为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以及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约谈人一般为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委托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根据《审计约谈办法》的规定,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被审计单位日常工作中疏于管理和防范,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相关政策法规不严格,若不及时纠正、制止,导致可能发生严重风险隐患或者出现重大问题的;被审计单位对以前年度指出的问题屡审屡犯的;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审计机关责令纠正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执行或整改到位的;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审计约谈办法》的出台,将审计约谈与审计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落实同步跟进,贯穿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进一步压实了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和审计整改的工作责任,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

【责任编辑:郑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