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安宇航)11月2日,笔者从钟祥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柴湖派出所近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明知银行卡中收到的钱款为电信诈骗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罔顾法律为电信诈骗团伙转移赃款6万余元,最终被警方查获。
10月16日,柴湖派出所接到钟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下发的“断卡”核查指令,柴湖镇刘某名下一张银行卡有涉嫌电信诈骗犯罪的嫌疑。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行动,于当日下午将“涉卡”嫌疑人刘某在其家中抓获。原来,9月30日,陈某(刘某的朋友)联系刘某让其帮忙取钱,刘某一听便知就是“洗钱”,属于违法犯罪。但为谋取暴利,在陈某的劝说下,抱着侥幸心理的刘某还是答应了此事。10月10日,刘某将自己的邮政储蓄银行卡提供给陈某“走流水”,并亲自将银行卡内来历不明的6万余现金取出交给了陈某,从中非法获利2800元。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谁料六天后警察竟然找上了门。
据了解,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的重要源头。一些人为了谋取蝇头小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出租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这种看似轻松的赚钱方式,其实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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