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何婧 通讯员刘杰)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式命名29个城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武汉继2017年后再次获得这一“殊荣”。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城市文明程度、人文关怀和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是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最高荣誉。
2014年,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首批试点城市,武汉秉承“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理念开展创建工作;2017年,武汉市首次被评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功进入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第一方阵”。
2021年以来,国务院食安办通过资料审查、明查暗访、集中答辩、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组织对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武汉蝉联“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再创佳绩。
评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是“硬标准”。 近年来,武汉市上下齐心协力,坚决落实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据悉,武汉市连续三年在湖北省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议中列为优秀第一档次。
近5年来,武汉市着力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建设,从方方面面护航食品安全;通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守、查、保”等专项整治,武汉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稳定,市民吃得更加安心、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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