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教育”微信公众号11月9日通告:11月8日,肃州中学因高某、张某两名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给予其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决定。
肃州区教育局经认真研究,认为肃州中学对高某张某两名学生做出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决定不当,已责令肃州中学辙销此处分决定,对以上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肃州区教育局将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指导,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