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胡洁明)11月5日至13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湖北武汉举办,这是我国首次承办该国际会议。11月8日,由武汉海事法院等单位承办的“共建生命长江,传承大河文明”长江大保护论坛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作为该大会的东道国系列重要活动之一,取得了圆满成功。

活动现场。通讯员供图
本次论坛共有2个主旨报告、9个专题报告,并分别围绕长江大保护的成效与愿景、长江大保护的司法力量、长江大保护的社会化参与等三个议题设置了圆桌沙龙,以及由7家企业代表参与的企业家沙发论坛。来自《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大会执委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武汉市人民政府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高校,武汉海事法院及有关企业、公益组织代表等齐聚一堂,从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建设、双碳经济、生态文化、社会建设、大河文明等角度出发,就长江大保护现阶段的学术研究、企业力量、成效和愿景、司法审判、社会化参与五个方面进行了研讨交流,进一步增强了珍爱湿地的共识,凝聚了长江大保护的力量,为全球湿地保护贡献中国智慧。

签到处。通讯员供图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带领环资审判团队参加并在“长江大保护的司法力量”圆桌沙龙环节发表题为《充分发挥跨区域管辖优势 司法助力湿地保护》的专题演讲。他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启湿地保护学习宣传“新起点”,坚持精品案件战略、打造湿地环资审判“新亮点”,发挥跨区域管辖优势、推动形成湿地保护司法联动协作“新机制”,打造学习实践交流平台、奋力开拓湿地保护“新局面”四个方面介绍了武汉海事法院有关湿地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并表示作为设立在长江流域跨省级行政区域管辖的专门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将更加自觉地扛起维护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以此次《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湖北武汉举行为契机,以高度的时代使命感、强烈的大局责任感、迫切的工作紧迫感,推进长江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构筑起长江流域湿地生态环境一体化司法保护的格局,为长江流域湿地保护、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作专题讲座。通讯员供图
本次“长江大保护的司法力量”圆桌沙龙环节,由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栾永玉以及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单位的嘉宾分别进行主题发言,现场播放了《保护湿地,武汉海事法院在行动》的专题宣传片,举行了武汉海事法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建“湿地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修复基地”的揭牌仪式。同时,武汉海事法院、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在监利市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共同探索生态补偿资金的有效使用,助力了长江江豚的保护工作。

“湿地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揭牌仪式。通讯员供图

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资助资金。通讯员供图
最后,本次论坛发布了《全民参与长江大保护》倡议书,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遵守《湿地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加强长江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做好长江大保护科普宣教、加强科研及协同创新、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行为八个方面共同倡议,呼吁全民共建生命长江、传承大河文明,为长江母亲河的永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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