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阿富汗、贝宁共和国、布基纳法索、几内亚比绍共和国等1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我国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有利于践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和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后续我国将继续根据换文进展,逐步给予所有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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