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婧、通讯员王丹)11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分众化、差异化、精准化,继续开展系列学习培训,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组织青年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交流,力争出一批有分量的学习成果。全省人大系统领导干部要结合“七进”要求和分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宣传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本月下旬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项议题。要深入研究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法治湖北建设的实践,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分量的理论成果。
要突出重点,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特别是报告中涉及人大工作的重点内容,对标对表全面准确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和建设之中。要认真梳理总结好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编制好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制定好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一要点三计划”,精心服务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充分体现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
会议强调,要守好“红色根脉”,发扬红旗渠精神,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行稳致远。要加强制度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新时代人大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让党中央和省委放心的“四个机关”。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议表决稿)》。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艳玲、梁伟年,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国强、万勇、刘晓鸣、胡志强,党组成员、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