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杨怡、潘亚丽)11月10日,京山市公安局多警种部门连夜奋战12小时,最终侦破一起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男,60岁,京山曹武人)。

调取案发现场周边资料。通讯员供图
“在京山市罗店镇许坝村,一辆电动摩托车倒在路边,一老一小受伤,已送人民医院救治,初步判断是一起交通事故,请求支援。”11月9日晚8:46分,京山市公安局接到交通事故警情,市局高度重视,迅速调度交警大队、“情指勤與”一体化中心、罗店派出所、曹武派出所警力组成“20221109交通肇事逃逸案”专班侦办此案。
在罗店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侦破专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召开案情分析会。经初步调查,受伤群众为罗店镇许坝村5组村民余某(化名)及其外孙许某(化名) ,祖孙俩骑乘电动车行至本村路口时被撞倒受伤,肇事车辆逃逸。两人被送至人民医院救治,许某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为加快案件侦破,经验丰富的交警大队大队长欧文杰立刻作出分工安排:一组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做好家属安抚,并围绕受害者的活动轨迹开展调查;二组负责对沿途交通卡点及街面视频监控进行收集研判;三组围绕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对附近村组开展走访调查。
由于事故发生在夜晚,周围没有目击证人,事发时也无其他车辆经过,查找肇事者好比大海捞针。为迅速确定工作方向,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辅警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及沿途所有卡口、社会公共探头百余部视频资料,逐条进行比对分析,结合现场勘查,研判出肇事车辆为一辆蓝色三轮车,进而逐步缩小侦查范围。
民辅警迅速在周边乡镇开展大范围摸排比对工作,在市局“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专班经过连续12小时的紧张调查,通过以车找人的方式,于10日上午10时左右成功抓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员郑某某。
经警方询问,郑某某对自己的交通肇事行为供认不讳。据郑某某供述,其于事发当晚饮酒后驾驶三轮车行驶至许坝村时,曾碰撞到不明物,但当时车速过快并心存侥幸,便没有下车查看就继续行驶。对于造成一死一伤的惨重后果,郑某某懊悔不已。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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