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茜 通讯员望马玲)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电动自行车消费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管局正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拼、加、改”装行为。11月22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提醒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要坚持合规经营,不越违规红线。
省市场监管局表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要主动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从严把好进货验货关。要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杜绝销售拼装车、来源不明的车辆。经销商必须主动为消费者提供车辆一致性、机动车整车出厂、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等合格证书。
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实际销售的车辆要与认证证书、合格证信息一致;不得销售未经CCC认证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无合法来源或以次充好等其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充电器、蓄电池等产品。
此外,车辆改装是引发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主要原因,禁止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不准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使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准非法拆解、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组,更改电动自行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车辆安全性能;不准加长、加宽电动自行车前后车架,在电动自行车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车辆出厂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
销售过程中,经营者要真实客观地介绍产品相关情况,不对电动自行车的续航里程、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耀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