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胡君子 郑楚
“目前,我们合作社运转如常。感谢检察院和行政机关,帮企业纾困解难,让我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11月18日,英山一家合作社的负责人受访时说。
这家合作社组建于2015年。2020年10月,合作社因涉嫌一项违法,被行政机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个月后,因未整改到位,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罚款3927元。
受多种因素影响,该合作社经营困难,处于亏损状态,无力缴纳罚款,遂向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从轻处理。
承办检察官经过细致审查和走访调查,了解到合作社已于2021年4月改正了其行为。近年来,该合作社积极参与当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带动务工助农增收等方面发挥了作用。同时,合作社也确实面临诸多困难。
为公平公正妥善处理,2021年6月,英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该案是否应该减免罚款发表意见建议。经讨论,从保护中小微企业的角度出发,听证员一致同意对该合作社从轻处理。行政部门和企业现场签署和解协议,内容包括减免罚款。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涉案金额只有3927元的听证会,对我触动很大,检察机关‘小案’不小办,充分考虑申请监督人的实际情况,吸纳各方意见,依法作出从轻处理决定,是为民利民的实事。”参加听证会的一名听证员说。
2021年以来,英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活动,积极受理涉营商案件,通过到企业讲述法治案例、普及法律常识、提供维权途径等,以法治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