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谢小涛、程旭)11月30日,笔者从荆门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获悉,两男子因劳资纠纷上演砸车玻璃、“加码”报警的“互撕”闹剧,引起警方重视。对此,该分局依法给予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治安拘留某5日的处罚,谎报案情的李某被予以批评教育。
11月21日14时许,双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一汽车装饰店门口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报警人李某称,11月18日将私家车停放在某小区大门口自家汽车装饰店前,11月21日发现车前后雨刮器被折断,车后风挡风玻璃右上角被砸了一个洞,车里面有三条软珍香烟被盗了,共损失3600元。随后,双喜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很快,通过数据分析,综合研判,办案民警锁定王某有重大嫌疑。
11月23日,民警在掇刀区培公大道将欲前往麻城的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王某对其砸车玻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王某交代,其今年一直在李某经营的汽车装饰店做事,因为李某拖欠其部分工资,两人产生纠纷,愤怒之下,便把车玻璃砸了给他个教训。但并未盗窃三条香烟,也从未见过三条香烟。通过视频研判和现场勘验,办案民警发现该案存在疑点,被砸破的洞口不足以实施盗窃行为,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再次联系报案人李某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在调查询问中,李某对一些涉及被盗香烟的关键细节的问题闪烁其辞。随着调查的深入,李某终于道出了真相。原来,李某发现车玻璃被砸,知道是王某所为,感到非常气愤,因为损失较小,为了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于是谎称还有三条香烟被盗,编造出车内财物被盗的案情。在办案民警的法制教育下,李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糊涂行为表示懊悔,并写下悔过书。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遇事不可冲动,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切不可做出过激甚至违法行为。公安警力属于社会公共资源,谎报案情不仅会造成有限的警力浪费,还可能会延误对真正警情的处置,影响正常警务活动的开展。如需报警请如实叙述案情,切勿以身试法,任意夸大警情,更不能捏造、谎报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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