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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网售新规昨起施行 网购处方药须实名 专家建议保留消费凭据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07:47 来源: 楚天都市报

一网络平台的药品展示页面下,显示“处方药需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网络截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郑晶晶

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起开始施行,极目新闻记者探访发现,处方药的网络销售进一步严格,购买均要求实名制。

江城多名医生和药师表示,该《办法》进一步规范药品尤其是处方药的网络销售,对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有帮助。市民在网络购药时,需遵医嘱用药,注意保留消费凭据、定期线下复诊等。

网购处方药必须实名

12月1日,记者登录多个药品网络零售平台,发现每个处方药品展示页面下,都标有“处方药需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

在一家网络平台,记者搜索皮肤用药“卡泊三醇搽剂”,商品图片均以示意图代替,并未显示该处方药的标签、信息,图片标明“此为处方药示意图,以实物为准”。将该处方药放入购物车点击提交,弹出窗口提醒“所选商品包含处方药,需开方后购买”。记者上传了本人前一天在武汉某三甲医院就医开的用药处方,实名填写就诊人详细信息后,页面进入审核阶段,不久审核通过,即可付款、购药。

在另一家药品网络零售平台,记者搜索降脂药“辛伐他汀”。由于是首诊,没有处方,记者点击免费开处方,页面转到图文问诊,要求记者实名填写就诊人信息。审核阶段,弹出页面显示“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医院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因此无法开方购药。

据了解,《办法》明确,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在每个药品展示页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需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等。

根据《办法》,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专家提醒

保留网购凭据

“该《办法》进一步规范药品尤其是处方药的网络销售,对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有帮助。”江城医院多名医师和药师表示。

武汉市第一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叶小春表示,有些患者喜欢在网上搜索,然后对号入座病症,而《办法》要求在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有利于规避这一现象。若药物需要长期服用,且去医院开药不方便,患者可持处方在网上买药。事后也要注意定期随访,有不适及时就医。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药师吴玥也提醒,市民网络购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建议先去正规医院首诊,然后遵医嘱凭处方购买;二、有的患者患有多种疾病,网购处方药之前,最好将所有处方都给执业药师审核一下;三、注意看网售药店是否有公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核对相关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询问一下某些药品在储存条件上有无特殊要求,如是否需要低温,是否需要避光等,另外需核实送货条件是否能达到;四、药品到货后,查看外包装有无破损及药品保质期。可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核对药品真伪;五、服药前需注意看说明书,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确认。用药一旦不适,马上就医。长期用药患者最好定期到线下正规医院复诊,顺便咨询是否需调整用药;六、保留足以证明合同关系的购药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凭证、收货情况等。药品若存在问题,可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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