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吴金林)11月25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子陵派出所侦破一起夜间入室盗窃案,并将查获的赃款上门退还给受害者李女士。
11月18日下午4点半左右,家住子陵镇南桥村的谢女士到子陵派出所报案称,下午3点多钟她接到荆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苏畈桥警务站民警的电话,说她的一些金银首饰“掉”在了荆门城区泉口路南巷一宾馆内。自己明明在家,保险柜里的金银首饰怎么会“离家出走”?一头雾水的她听完民警的提问后恍然大悟。“糟糕,该不会是家被盗了吧!”经查看清点,谢女士发现自己家里果然被人入室盗窃了,保险柜里的1000元现金、12件金银首饰和一些发票被盗。
接警后,子陵派出所民警迅速与苏畈桥警务站民警联手破案。“小偷已将宾馆的房间退了,却忘记带走自己偷来的东西,等下肯定会回宾馆取,不如来个守株待兔,瓮中捉鳖!”民警赶往宾馆后商量。
商量好后,苏畈桥警务站民警便坐在小偷之前入住的房间里等着他自投罗网。与此同时,子陵派出所民警也通过查看谢女士家中的监控视频,发现盗窃嫌疑人正是其邻居王某。快速锁定嫌疑人后,民警于当日17时许,在泉口路南巷一宾馆内将返回来取盗窃赃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当场抓获。
经审讯,王某对其入室盗窃邻居家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交待,11月17日凌晨1时许,他从自己居住的房子楼顶攀爬进入邻居谢女士家三楼,撬门进入卧室后,将保险柜拖到谢女士家后院旁的树林里,后设法打开保险柜,将保险柜里存放的1000元现金及10余件金银首饰全部盗走。天亮后他便乘车到荆门,用盗来的钱开房住宿、买手机、染发、上网,还将盗窃的一条手串变卖了1100元钱。
目前,王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民警已将被盗和变卖的金银首饰全部追回并退还给了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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