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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两个清单” 细化实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19:07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范慧瑾 通讯员李伟)12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的相关情况。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年山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负责人主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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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要事。”陈年山介绍,制定出台“两个清单”,是湖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实需要。省应急管理厅党委高度重视“两项清单”的制定,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多次主持研究,要求把“两个清单”的制定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监管的新抓手、压实主体责任的硬标准、企业对标落实的指南针”。

据了解,“两个清单”坚持明责与问责相贯通的原则,总体上均由主要职责(责任清单)和不履职后果两部分构成,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体从业人员知晓自己的法定职责,也知晓不履责的法律后果,进而推动其敬畏法律、敬畏责任、敬畏生命。

其中,《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依法依规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8个方面的职责,并细化延展为18项具体职责。《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分别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区、工段、队)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一般从业人员等8个层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细化延展为72项具体职责,实现了对象全覆盖、职责具体化。同时,“两个清单”均明确了不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如列举了《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6项具体法律责任,明确了从内部惩戒到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联合惩戒等追责措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陈年山表示,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结合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两个清单”的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广泛深入开展“两个清单”宣传解读;发挥安委办统筹作用,协调19个安全生产专委会,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实施“两个清单”;把“两个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共同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范慧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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