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吴梦莹)12月16日,笔者获悉,近年来,大冶市审计局坚持执行业务会商制度,以此推进审计质量不断稳步上升。
——实行审计实施方案会商。审计组在下达通知书前后,对被审计单位开展调查,掌握其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财务收支、重大决策等基本情况,编制针对性实施方案并提交法制审理股审理。由法制审理部门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总审计师、分管局长、经责局长、审计组成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会商,审查实施方案是否结合了被审计单位的实际,相关审计重点是否突出,有无应审而未纳入方案的漏项等,不断完善实施方案,科学指导开展审计工作。
——实行征求意见稿会商。审计组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资料整理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法制审理股审理。法制审理部门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审计组成员进行会商,确认审计组是否按实施方案的要求把应关注的事项审计到位、查出的问题是否审深审透、定性及处罚法律法规的运用是否准确无误、责任认定是否公平公正、提出的审计建议是否科学合理等。
——实行审计重大事项会商。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审计事项重大变更调整等,提交局业务办公会进行会商,对审计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做到防范风险、保证质量。
同时,该局的审计会商制度前移了监督关口、防范审计风险,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起到了很好的督促和保护作用;同时还能使审计发现的问题数据更加精确、定性更加准确、程序更加规范,有利于深度挖掘审计成果,促进审计成果管理,助力打造精品审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