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诈骗黑手伸向老年群体,不仅造成老年人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危害到他们的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我们来看一起涉老诈骗典型案件。
以高额回报和治病养生为诱饵,用所谓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提供“养老服务”等堂而皇之的名目诈骗老年人钱财,老年人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近年来,养老诈骗套路层出不穷,屡打不绝,成为全社会深恶痛绝的一大公害。铲除养老诈骗“毒瘤”,守护老年人“钱袋子”,是民之所向,民之所盼。
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徐某某等人涉养老诈骗案,这是一起以销售所谓“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普遍重视健康、需要关怀的心理,精心设置各种骗局,不仅诈骗老年人的“养老钱”,甚至耽误疾病的正规治疗,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徐某某伙同白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某商贸有限公司等名义招募被告人李某某等多名电话销售人员,并向销售人员提供虚构产品疗效的话术单及客户信息,销售人员以虚假身份按照话术单内容向他人推销某某堂公司生产的系列产品,骗取多名老年人在内的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30余万元。
丰台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徐某某、白某某等7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常某等7人诈骗数额巨大。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以及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判处白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常某等12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对其中6名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赔的从犯依法适用缓刑。目前,该案诈骗所得钱款已全额退赔。
丰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云:养老诈骗团伙犯罪,犯罪手段方法十分典型,在审理阶段全部实现了追赃挽损,最大程度帮助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采取集中宣判,就是彰显政法机关重拳打击养老诈骗,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2022年4月,全国启动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雷霆之势,剑指养老诈骗“毒瘤”。各级政法机关以法为剑,全链条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全国共立案侦办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1090起、破案39294起,打掉犯罪团伙473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6万余人,提起公诉8516人,一审判决案件1645起4523人,追赃挽损308亿余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力打击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