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婧、通讯员王丹)1月16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透露,按照本次大会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至1月15日17时,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24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类16件,政治建设类2件,文化建设类1件,社会建设类2件,生态文明建设类3件。
主席团会议决定,徐丽芳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议案、王绍玲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修订《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议案等6件议事原案符合议案的法定要件要求,拟作为议案处理,交由省十四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其他18件议事原案转为代表建议,将在大会闭会前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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