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2月1日电(佘灵)1月29日下午14时许,家住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的李女士农宅里飞来一只野山鸡,羽毛华丽漂亮,尾巴长长。李女士看到后相当惊喜。

“它非常乖,又不认生,当时它到我家后直接扑到了我怀里。”14时30分许,这只山鸡被李女士装在铁丝笼中送到港西派出所,与民警讲述时,李女士掩饰不住对这只山鸡的喜爱,“我本打算自己喂养,但通过网上查找,意识到这只山鸡可能属于保护动物,想想还是送到派出所了。”
经林业部门确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环颈雉鸡。据工作人员介绍,雉鸡也称山鸡,可以进行经济养殖,但如果是在野外生存的山鸡,它就是保护动物,不能抓,更不能吃。
民警在仔细检查后,未发现山鸡受伤,且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随后与李女士一起将山鸡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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