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曾令峰)2月7日上午,云梦县伍洛镇某村村民许某和前妻安某某及双方亲属,来到伍洛司法所,请求调解婚姻纠纷,双方情绪激动。
原来,三年前,许某与安某某因为感情不和在云梦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婚后生育一个儿子由许某抚养,共同存款赠与未成年的儿子。

调解卷宗
2022年,安某某父亲在劳务活动中受伤,花费大额医疗费,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安某某认为,当初离婚自己什么也没有要,不公平。生活困难的安某某于是向前夫许某提出财产要求,被许某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调解员首先查看了双方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分析了双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情况,随后“背对背”地调解。
调解员先是告知安某某,双方已经离婚,相互不再有扶助义务。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已经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清楚,也未发现许某有隐藏、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安某某的主张法律不予支持。
紧接着,调解员做许某的思想工作,毕竟夫妻一场,双方还有共同的孩子,虽然离婚了,法律上没有义务对前妻进行扶助,但作为人情和道义,可以尽一份力,法律上不会干涉,道德上会受到称赞。
经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作双方工作,许某和前妻安某某解开了思想和情绪上的疙瘩,2月8日上午,许某和前妻安某某在各自亲属的陪同下,到司法所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许某给予安某某经济扶助款50000元,并当场微信支付。双方承诺以后各自好好过日子,不再发生矛盾纠纷。
至此,一起离婚后婚姻家庭纠纷仅用两个工作日就得到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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