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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1.58亿元重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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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赵秀琳 通讯员潘庆芳 崔新武)2月10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的通知》(鄂交发﹝2023﹞9号),襄阳市、宜昌市、黄冈市、咸宁市、荆州市等5市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将分别获得1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奖励;襄州区、当阳市、武穴市、通山县、孝南区、掇刀区、广水市、宣恩县等8县(市、区)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将分别获得4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奖励。加之此前38个乡镇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将分别获得2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奖励。今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奖励资金高达1.58亿元。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总目标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将“四好农村路”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和载体,坚持“修通一条道路、打造一道风景、发展一片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理念,通过制定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开展“我家门口那条路”主题宣传活动,评选“最美农村路”,全面激发全域创建、全面达标工作热潮,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呈现出“市市争先进、县县创‘四好’、乡乡创示范、村村有特色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浓厚氛围。

按照“单位自评申报、市县考核推荐、三方外业核查、省级实地复核、社会公示命名”等流程,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示范县申报单位进行了综合考评,命名了2021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最大限度地发挥“四好农村路”的以点带面、全域推进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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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年底,湖北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超过26万公里,位居全国第三位、中部地区第一位。在村村通沥青水泥路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组组通、路路安、条条畅、处处美的“毛细血管”,从方便村民安全便捷出行,到成为美丽乡村最美的风景,再到促进乡村振兴,化作自然风景线、生态富民线、人文历史线、科创产业线,全面激发了乡村振兴的澎湃动力,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同时,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推行以“全域公交”、物流快递进村为主体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各地“出门有好路、抬脚上车门、路边产业兴、就近收快递、在家能致富、比学赶帮超”的目标逐渐变为现实,“四好农村路”综合效益充分显现,一张广覆盖、惠民生、高品质的现代化“四好农村路”路网纵横荆楚大地。

截止目前,湖北省已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3个、全国示范县16个、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6个、全省示范市5个、全省示范县47个、全省示范乡镇188个,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2个,全省全域公交县1个、全域公交县创建县8个。一条条干净整洁、平安畅通、配套齐全、通村连组的农村公路,一辆辆便民惠民、安全便捷、绿色环保、经济高效的公交客运物流车辆,一个个标识统一、实用舒适、造型各异、特色浓厚的标准化候车亭,一处处因地制宜、功能多样、助民增收、形象靓丽的交通驿站或综合交通服务站等,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责任编辑:赵秀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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