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张磊)近期,大悟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三起过失引起火灾案,并依法查处。
2月1日11时20分许,付某波(男,45岁)在其废品收购站内驾驶铲车转运废品时,由于废品中有收购的废旧烟花爆竹纸盒,纸盒内有残留的火药,铲车在铲运时摩擦地面产生火花苗,将废纸和废旧烟花爆竹纸盒点燃引起火灾,火灾导致经济损失3万余元。
2月3日10时许,城关镇双河村白庙,汪某亮(男,50岁)焚烧其菜园子沟里的花生藤,由于风势作用,不慎将旁边山上的枯草引燃,导致山上引发火灾,着火面积约5亩。
2月1日15时许,城关镇七里村王家冲水库东边一公里处,余某兰(女,64岁)在该处上坟祭祖,烧纸钱的过程中,由于风势太大,将正在燃烧的纸钱吹到枯草丛中,引发火灾,导致该处着火面积大约1亩。
目前,违法行为人付某波被依法行政拘留,汪某亮被依法行政处罚,余某兰被依法处以警告。